案例故事:
顏回愛學習,德性又好,是孔子的得意門生。一天,顏回去街上辦事,見一家布店前圍滿了人。他上前一問,才知道是買布的跟賣布的發生了糾紛。
只聽買布的大嚷大叫:「三八就是二十三,你為啥要我二十四個錢?」顏回走到買布的跟前,施一禮說:「這位大哥,三八是 二十四 ,怎麼會是二十三呢? 是你算錯了, 不要吵啦。」
買布的仍不服氣,指著顏回的鼻子說:誰請你出來評理的?你算老幾?要評理只有找 孔夫子,錯與對只有他說了算!走,咱找他評理去!
顏回說:「好。孔夫子若評你錯了,怎麼辦?」買布的說:「評我錯了輸上我的頭。你錯了呢?」
顏回說:「評我錯了輸上我的冠。」二人打著賭,找到了孔子。
孔子問明瞭情況,對顏回笑笑說:「三八就是二十三 哪!顏回,你輸啦, 把冠取下來給人家吧!」
顏回從來不跟老師鬥嘴。聽孔子評他錯了,就老老實實摘下帽子,交給了買布的。那人接過帽子,得意地走了。
對孔子的評判,顏回表面上絕對服從,心裡卻想不通。他認為孔子已老糊塗,便不想再跟孔子學習了。
第二天,顏回就藉故說家中有事,要請假回去。孔子明白顏回的心事,也不挑破,點頭准了他的假。顏回臨行前,去跟孔子告別。孔子要他辦完事即返回,並囑咐他兩句話:「千年古樹莫存身,殺人不明勿動手。」
顏回應聲「記住了」,便動身往家走。路上,突然風起雲湧,雷鳴電閃,眼看要下大雨。顏回鑽進路邊一棵大樹的空樹幹裡,想避避雨。他猛然記起孔子「千年古樹莫存身」的話,心想,師徒一場,再聽他一次話吧,從空樹幹離開。他剛離開不遠,一個炸雷,把那棵古樹劈個粉碎。
顏回大吃一驚:老師的第一句話應驗啦!難道我還會殺人嗎?顏回趕到家,已是深夜。
他不想驚動家人,就用隨身佩帶的寶劍,撥開了妻子住室的門栓。顏回到床前一摸,啊呀呀,南頭睡個人,北頭睡個人!
他怒從心頭起,舉劍正要砍,又想起孔子的第二句話「殺人不明勿動手」。 他點燈一看,床上一頭睡的是妻子,一頭睡的是妹妹。
天明,顏回又返了回去,見了孔子便跪下說:「老師,您那兩句話,救了我、我妻和我妹妹三個人哪!您事前怎麼會知道,要發生的事呢?」
孔子把顏回扶起來說:「昨天天氣燥熱,估計會有雷雨,因而就提醒你『千年古樹莫存身』。你又是帶著氣走的,身上還佩帶著寶劍,因而我告誡你『殺人不明勿動手』。
顏回打躬說:「老師料事如神,學生十分敬佩!」
孔子又開導顏回說:「我知道你請假回家是假的,實則以為我老糊塗了,不願再跟我學習。你想想:我說三八二十三是對的,你輸了,不過輸個冠﹔我若說三八二十四是對的,他輸了,那可是一條人命啊!你說冠重要還是人命重要?」
顏回恍然大悟,「噗通」再次跪在孔子面前,說:「老師重大義而輕小是小非,學生還以為老師因年高而欠清醒呢,學生慚愧萬分!」
從這以後,孔子無論去到哪裡,顏回再沒離開過他。
大小先後評論員觀點:
孔子這個判決所影響的,不僅是顏回的一頂帽子而已,更關乎另一個人的項上人頭,不論是一條生命與一頂帽來比較,或是一條生命與孔子個人的榮辱來比較,這生命的價值可是重要多了!這時孔子寧可放棄一時的小是小非,也放棄個人的榮辱,委曲自家師徒兩人,而去保全另一個人的生命,這種取大捨小、權變圓融的精神,確實是值得我們敬佩的。
當然大家都知道三八二十四,但孔子卻如此判案,這當然要冒著被學生和世人誤解嘲笑的風險,而孔子卻一點也不在乎!想想一般人面臨這類似的狀況時,是否願意犧牲自己的名譽、委曲自家人的心情,來息事寧人呢?恐怕沒那麼容易的,但孔子毫不考慮就這麼做了!
孔子拋開個人得失,不因為徒弟的誤會而有絲毫芥蒂,心心念念總是從為人著想的角度出發,因為此時顏回已對孔子失去信心,要強留顏回是達不到效果的。既然顏回要走,就放他走,但要留個伏筆,避免顏回發生不可逆轉的損失,並且也讓聰明的顏回有回心轉意的機會。因此孔子留下「千年古樹莫存身,殺人不明勿動手」這兩句話給顏回,不僅救了三個人的性命,更讓顏回心服口服的回到孔子身旁,這真是既仁且智的表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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